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1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永久居留外国人在购房、办理金融业务、申领驾照、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等方面依法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分析称,《意见》对于进一步便利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深化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 w2 G& N( n6 n- q
6 E% b$ o: c5 f; ?●持证人在华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 `8 ]: _( H4 k- v8 H中国18日公布《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U# J& C: b w- w; }) B ?
综合中新社、新华社18日报道,《意见》明确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功能作用。永久居留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外国人可持证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通信、就业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持证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本人护照和永久居留证出境入境。& Z6 X7 J0 {/ @. H& _+ b
完善工作生活相关待遇。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免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可按规定参加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在购房、办理金融业务、申领驾照、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等方面依法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依法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缴存和使用公积金;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工作,且符合统筹地区规定的,可参照国内城乡居民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海关通关时,携带的自用物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a/ s$ b8 B/ V" f
落实资格待遇。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永久居留外国人享有国民待遇的事项范围,并对外公布。推动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待遇规定入法,强化其法律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将永久居留外国人资格待遇纳入政策范围,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并加强实施监督,推动政策落地。
8 ?( _) i. j* J8 z9 v3 I7 A5 y! p0 p●扩大团聚人员永居类型和年限
: }4 B; G! f7 n6 c N$ w《意见》指出,积极回应家庭团聚人员永久居留的合理需求。扩大家庭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类型,放宽居留年限要求,对长期在华居住、曾具中国国籍的人员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容纳能力,研究引入定额审批制度,实现人员数量合理调配。8 O/ K8 i. v9 y8 ?9 x! h f& t( l
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8日指出,现有政策中,申请永久居留的家庭团聚人员包括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在国外无依无靠的60岁以上老年人投靠直系亲属等三类对象。《意见》积极回应外籍华人的呼声,提出扩大家庭团聚人员申请永久居留类型,降低居留年限要求,从而扩大家庭团聚永久居留的覆盖范围。同时,《意见》还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予以政策倾斜,要求对于那些长期在华居住、曾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提供了申请永久居留的渠道。通过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涵养侨务资源,增强国家吸引力,增进社会和谐。
6 K) x! A+ `/ L j: L5 m% F●加强日常服务管理促社会融入
1 W6 e, p+ F" x4 z) o0 u& A- M对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来说,社会融入是指对定居国精神层级的融合和接纳,重点是语言和国情的融入,中国在促进永久居留外国人充分融入社会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3 y; K' S0 y! Y' U
《意见》指出,将从四个方面促进外国人融入社会:- `2 C$ p! x3 i% ]+ X9 j9 V
促进社会融入。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永久居留外国人纳入常住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永久居留外国人融入服务模式,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语言培训、就业服务、法律服务等社会融入服务,帮助永久居留外国人更快更好融入中国社会。
! u" @6 a1 `( o9 `) |# k加强社会服务。引导和规范外国人所在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依法为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和在华工作、生活提供社会服务。依托外国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设立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协调做好政府引进人才认定、待遇落实等工作。3 |/ P; B, T" g0 i$ @8 q. k
完善日常管理。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华工作、学习、纳税、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管理,引导永久居留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尊重社会风俗。5 Z$ _4 u' J9 z' B- i' B
健全退出机制。完善取消永久居留资格的情形和程序,对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被处驱逐出境、弄虚作假骗取永久居留资格、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以及被人才引进部门终止引进等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取消其永久居留资格,并在规定期限内限制其再次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1 z E8 z" w6 k9 E6 t" f( P配套保障
) y4 j& [5 c" G% Q+ k, m9 |●规范优化审批程序 推进法制化保障" {5 {( H3 M; S: \& {2 t" {% y
《意见》将从哪些方面保障外国人永居利益得以保障?
- f4 |7 _( j9 @' D( \( a7 b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永久居留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6 L8 s( ?$ S9 |2 K" `" @
优化受理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制证流转环节,提高受理审批效率。对高层次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申请永久居留的,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9 b7 B' M; h* Q9 i0 u/ F* i1 }
完善核查措施。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外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备案和外国人在华投资领域及外国人在华工作指导目录制定、调整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加快信息核查反馈速度。
9 e* K m# G: Z整合管理体制。坚持统一管理、权责一致,调整和理顺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职能整合,进一步完善国家移民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统一承担制定永久居留政策、实施受理审批和开展日常服务管理等职能。 ?8 r2 A+ c4 a# K9 S x; k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永久居留政策专家咨询机制,借助各类智库资源开展调查研究。
. A$ ?* ?' S% P$ m$ w推进法治化建设。加快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配套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相互衔接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Z9 j/ J& C. @, P( v( V
为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地,《意见》要求,建立由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 u* U! R! x) }' Y●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官方以七措施护航8 l) K# x( W; ]
作为执行《意见》的主要职能部门,中国公安机关将会如何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意见》的顺利施行?
1 l6 s& w. j, o3 q2 H中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8日指出,作为执行《意见》的主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采取以下七项措施,确保《意见》顺利施行。一是根据《意见》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任务分工,提出操作性强的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建立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意见》贯彻落实;三是推进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由国家移民管理机构统一承担制定永久居留政策、实施受理审批和开展日常服务管理等职能。并加大外国人永久居留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快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和配套规定,使改革成果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五是牵头建立永久居留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研究和服务管理提供支撑;六是建立《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机制,开展政策执行评估,每年对照任务进行销号,打通《意见》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七是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国际影响力,提升全社会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兼容接纳,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为更大力度吸引外国人来华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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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欧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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