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1分钟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加拿大] 加拿大华裔频换屋 遭国税局课税10万 上诉成功

[复制链接]
之乎者烨 发表于 2015-4-5 10: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来源: 世界日报  报税季节来临,一位华裔因频频换房而没有申报,结果遭税局罚款,尽管最后上诉成功,但有税务专家提醒,必须遵守相关的税务规定。6 {; l+ _. n( |2 ?& c
据悉,华裔杜先生在2009和2010年卖了两间房子,但这两年报税时没有申报,因为他认为这两年出售的两栋房子都属他的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从中所得属100%免税的资本增值。税局则认为,他的房屋买卖属生意运作,而从中所得应按生意收入来计算所得税。& K1 j% R9 H, m$ |# [0 h4 E$ j) V7 {  G2 C

# ]: G1 x, T/ H& [0 f$ |资料显示,2009年之前,杜某一家三口一直是住在他于2005年购买的半独立屋。2006年7月他买了一间公寓楼花,2009年5月完工。杜家决定搬进公寓,而将半独立屋出租。
8 ?5 M2 R& I0 Z2 m4 u6 }5 T+ b7 T2 D! f3 z
由于嫌公寓单位太小,杜某一家住进两个月后就挂牌出售,并于2009年10月出手,净赚11万多元。随后,他又在万锦市购买了一间独立屋。住进后,发觉虽然房子够大,但维护费用太高,愈来愈觉得难以承受,所以决定又要换房。这次卖房于2010年11月成交,净赚7万多元。. T7 q+ I$ i% A8 E8 ?
0 Q: f2 K7 u, g+ Z2 M3 d- `- O% W  B
税局根据网上信息于2012年初挑出杜某查税。税局查税部门认为,他这两年房屋买卖频繁,每次拥有产权时间不长,且买卖利润可观,是属于炒房,从中所得应按生意收入纳税。所以查税结果评估出税款两年共达10多万元(包括补税、罚款和利息),杜某不服上诉。5 ]3 b4 I1 e, @' s7 c6 H9 B
0 a% h: M9 ~" F) p2 {. e
换新地址 通知税局
# K0 R/ ]8 ~" p( M; J$ S3 R1 u4 C
* |( f* @/ t1 n) f, w5 }税局上诉部根据六个因素,对杜某的上诉作了分析。这六因素包括:物业的性质或类型、业主占有时间的长短、类似的交易(或运作)的频率、对物业的加工或改进、导致出售物业的情形,以及纳税人在购买时的动机和意向。
4 G4 N: {9 N) c0 B3 U" v" L) f
6 V( y! u$ \9 q% r3 ^税局上诉部的结论是,杜某在2009和2010年出售的两处房产虽然拥有时间不长,但每次出售都有特殊原因,并不像在炒房,所以从中所得属于资本增值;同时由于该两物业均属他正常居住的住所,房屋买卖利润应属免税的资本增值。最后,税局撤销了罚款决定。3 d( s3 }/ b9 p5 k3 n
  b- C' W/ s  q) u& D  {
有税务专家认为,为避免这样的麻烦,纳税人应注意的事项包括:换房不要太频繁,否则可能被定性为炒房,应按生意收入报税;万一有意料不到的事由要卖房,注意保留证据;一旦入住,将自己的地址改为新地址,特别是要通知税局
1 y& r2 L) p' ]; V* o& _
3 S  w+ j+ @8 A) \) ^)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antaclaus 发表于 2015-4-5 14: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分钟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重要声明:“百事牛www.BestKnew.com”的信息均由个人用户发布,并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百事牛www.BestKnew.com”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有留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由于本网受到“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

Archiver|小黑屋|百事牛

GMT+8, 2024-5-10 10:27 , Processed in 0.02050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