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所谓法治的怪胎,怎么可能不受英国政府的影响,司法独立成了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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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兼职于香港终院的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日前在出席英国上议院“宪制委员会”视频会议时宣称,“如果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传统受损,或者自己无法再以良心履行职责,则将停止在香港担任法官,也不会再提名其他英国法官赴港”。# q9 x2 r0 @7 X& T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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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对媒体十分客气地表示,韦彦德的言论只能说是“中肯”,不过是一种态度的宣示。9 e8 V1 f) {9 u( O# 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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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朝一日香港司法独立不存在,法官的决定受到行政机关干预,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法官,当然要展示一个态度。”9 t- ]0 L- C. G4 Z0 q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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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郑月娥强调,香港当前也并非韦彦德所描述的状态。她指出,香港独立的司法权是整个法治社会中重要的一环。香港能成为区域金融及商贸仲裁中心,与自身的司法独立得到广泛认可也无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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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W4 @" ^- @, |! @- Z 此外,林郑月娥表示,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之下司法独立得到保障,其中一个得天独厚的宪制基础就是特区政府在委任司法人员方面拥有终审权。而《基本法》也容许香港终院邀请其他普通法区域的人士赴港担任非常任法官。+ @1 P5 F ^3 y0 o7 s$ d
: K6 J; V. y* |$ C2 R$ l 换言之,韦彦德作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担任法官,本身反映的正是香港的司法独立与基于普通法的特殊法制传统在“一国两制”体系之下得到了充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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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韦彦德作为香港中院的法官,围绕国安法等问题不但无视《基本法》有关规定,违背职业道德,甚至还与英国政府对表立场,威胁辞任并带走所有外籍法官。此前,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就表示,在港任职的任何法官,无论国籍,都必须自觉捍卫中国主权,自觉遵守香港的宪制秩序。她表示,英国法官听命于英国,反而为英国政府干预香港司法独立大开方便之门,如今这些人指责国安法破坏香港司法体制,不过是“贼喊捉贼”。7 b1 t9 ?4 C" S5 F& f7 l' j
2 V, [1 B, R( b9 w: Y8 y. _ 某种意义上,韦彦德无疑是进退两难。留任吧,话已经放出去了,无所作为岂不是表明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传统被没有他所谓的“如果”;走吧,又会坐实“无视香港宪制秩序”“勾结外国政府,违背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等指责,更将是以亲手终结香港外籍法官传统的第一人的身份而被世界所铭记。想必韦彦德心中此时一定甚是挣扎,否则也不至于走不走的放出风来已然一个多月,却还是踌躇不定' G* y5 z) J$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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