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虫 发表于 2016-4-6 07:37:48

国际道路交通公约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宣布,《国际道路交通公约(维也纳)》中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修正案正式生效。新的修正案规定,在全面符合联合 国车辆管理条例或者驾驶员可以人工选择关闭该功能的情况下,将驾驶的职责交给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明确地被应用到交通运输当中。可以认为,这项修正案的 生效是自动驾驶首次在法律的层面上得到许可。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书福、李彦宏分别提出了为汽车自动驾驶立法的建议,引起业内外的关注。其实,在美国佛罗里达、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州都已经通 过了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法律。但是按照一位学者的说法,这些法案仅仅涉及到了皮毛。“这些法案并没有解决人类驾驶员的责任问题……也没有真正规定这些 车辆的性能标准。”如果你只想在公路上测试一批原型车,这倒也没问题,然而改变民众的驾驶方式则需要达成更多的妥协。

有人指出,首先可能遇到的问题就是上路行驶是驾驶人的操作汽车行为,但在自动驾驶情形下,汽车厂商是不是交通参与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究竟是汽车硬件问题、软件问题、交通设施问题,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因素导致的问题?需要根据新的交通法规来加以确定。

法律规定的核心,其实就是责任认定过去,交通事故都是驾驶人通过保险或者自行承担的,在自动驾驶情形下,事故风险要么由乘车人投保的保险承担,要么由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的软硬件厂商承担,风险将集中到汽车厂商、软件厂商身上。

果壳网上的一篇文章说:“法律并不是仅仅规定谁能上路那么简单,而是一整套条例和法令,决定了你遭遇具体情境时会发生什么。对于自动驾驶系统来说, 这些规则中大部分尚待写就,而且处理这些条款需要极大的慎重。如果相关法律对自动驾驶系统过于严厉,车主就会对自动驾驶技术开发商发起联合诉讼,自动检索 汽车公司就有可能彻底放弃这一领域。而如果自动驾驶系统做的任何事情法律都要追究车主的责任,消费者可能会不敢去购买。我们需要在两个极端之间找到一个平 衡点。但是如果自动驾驶确实可以减少事故,它的法律问题就会比人驾驶车辆要简单得多,处理起来也比较容易(相信自动驾驶汽车都会有自动行驶记录仪,类似黑 匣子,如果是‘云驾驶’,那么‘云’中都会有记录)。”

在中国,自动驾驶所面临的交通形势要复杂得多,比如严重的混合交通(包括步行者、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慢速三轮车辆、汽车等),比如很多交通参与者不遵守交通规则、比如各种标识不完善等等,对自动驾驶技术是严峻的考验,而制定相关法律更为困难,需要做更多的法律研究。

蓝青年 发表于 2016-4-6 07:37:52

非常不错....

小狗臭臭 发表于 2017-1-17 02:50:17

匪夷所思

娃娃 发表于 2018-2-9 00:14:48

需要重叠

老好人 发表于 2019-8-8 04:01:02

难以置信

刺儿头 发表于 2021-6-24 02:16:36

难以置信

zl-1999 发表于 2023-2-12 02:10:57

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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